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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11月19日北京消息(記者 滿朝旭)日前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對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新疆106煤礦下達停止生產指令,對國投哈密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大南湖七號煤礦下達停止建設指令。
  與此同時,對這兩個企業及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新疆建設兵團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按規定積極辦理完善相關審批手續,經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同意並取得開工備案手續後方可恢復建設、生產。二是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對所屬煤礦和在建項目進行排查清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建設,並制定、落實停產停建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待隱患消除和審批手續補辦後,按規定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建設。三是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新疆建設兵團要組織好對違法違規煤礦建設生產的排查清理工作,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好隱患排查驗收和審批手續補辦工作。
  據瞭解,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106煤礦由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六師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於2008年共同出資組建,股份分別為51%和49%。該礦於2009年9月實施改擴建,擴建後設計生產能力為120萬噸/年。2013年8月經批准開始聯合試運轉,2014年7月取得120萬噸/年安全設施設計批覆。目前,該礦安全設施未經竣工驗收且尚未取得新的採礦許可證,設計的601首採工作面已回采結束,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違規開采603接續工作面。2014年9月新疆建設兵團六師安監局對該礦下達停產指令,但該礦在拒不執行停產指令的情況下繼續組織生產。今年10月13日發生一起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造成9人死亡。該礦存在超出聯合試運轉期限和安全設施未經竣工驗收即組織生產、拒不執行停產指令、採掘佈置不合理等問題。
  國投哈密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為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所屬的國投煤炭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大南湖七號煤礦設計生產能力為1200萬噸/年。該礦於2014年取得國家能源局開展前期工作的函,目前尚未取得項目核准批覆和安全設施設計批覆,但該礦於2011年6月21日已經開工建設,目前礦建工程已進入二期工程施工階段。該礦於今年1月2日發生一起運輸事故,造成死亡1 人,重傷1 人,輕傷3人。事故發生後,還拒不執行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停工監察指令,井下一直存在通風系統不可靠、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穩定等問題。(原標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對兩個大型煤礦下達停建停產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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